按照2015年度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宣传工作部署要求,为深入开展好医生标准大讨论活动,使标准结果更准确、更有特点、更具代表性,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现制定我院活动方案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全院医护人员参加好医生标准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居民群众、部分专家学者参与大讨论活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好医生标准大讨论活动,努力取得“五个新突破”: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在思想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二是深化文明创建,在行风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在法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四是推进优质服务,在能力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五是提升队伍向心力和凝聚力,在文化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三、活动安排
好医生标准大讨论活动从2015年9月初开始、10月上旬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10日)
1、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子大屏幕、板报、网络等多种媒体在单位内部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浓厚活动氛围。(责任部门:党办、信息科)
2、制定活动方案。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院大讨论活动方案。(责任部门:党办)
3、层层部署动员。要召开中层干部、科室主任、支部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好医生标准大讨论活动。各支部、各科室要层层召开会议部署,为下一阶段开展好标准大讨论活动做好准备。(责任部门:党办、精神科党支部、综合科党支部、各临床科室)
活动方案,专题会议、层层部署资料及工作图片等,请精神科党支部和综合科党支部、临床各科室于9月9日前报院党办。
(二)专题讨论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患者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患者、行风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梳理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责任部门:各科室、监察科)
2、专题讨论。组织医务人员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法规和文件,结合征求的意见和建议,以支部、科室为单位,一级级开展专题讨论,明确“好医生”的新要求、新内涵,提炼本科室(支部)讨论提出的“好医生”标准。(责任部门:精神科党支部、综合科党支部、各临床科室)
开展层层讨论工作资料、图片请于9月19日前报院党办。
(三)集中交流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1、根据前期学习和讨论情况,结合实际,至少举办1场“好医生标准大讨论”专题活动。活动内容围绕“什么样的医生是好医生”进行讨论,也可以根据各支部、科室提炼出来的好医生标准进行讨论。(责任部门:党办)
2、专题活动形式,结合实际安排,可以通过举办好医生(先进典型)讨论好医生标准。(责任部门:党办)
3、确定专题活动形式、时间后,将活动方案于9月20日前报委宣传处。并进行汇总,统一安排媒体记者参加各单位专题活动,并开辟专栏进行连续报道。
4、通过集中讨论交流活动,在层层讨论提炼的基础上,经院党委会研究,形成医院经讨论提出的好医生标准,于9月29日前报院党办。
(四)提炼反馈阶段(10月上旬)
1、专家论证。市卫生计生委将各单位报送的好医生标准进行整理汇总,邀请专家进行讨论,形成武汉市“好医生”标准(初稿)。
2、征求意见。医院将“好医生”标准(初稿)再次组织讨论,并将讨论后的修改意见反馈到市卫生计生委。
3、确定标准。市卫生计生委将征求的意见进行收集,对好医生标准(初稿)进行修改,报委党委研究,形成武汉市“好医生”标准,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结果运用阶段(10月中下旬—12月)
1、依据“好医生”标准,完善医务人员管理制度,要求医务人员严格对照标准,争做好医生。
2、依据好医生标准,组织开展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医生”评选表彰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好医生”标准大讨论活动是全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进精细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履职尽责和“三严三实”活动的有力抓手。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大讨论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营造活动氛围。要精心制定活动计划,充分利用电子屏、板报、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座、个人自学的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医德规范、先进典型、延安精神和白求恩精神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将动员部署、学习讨论、自查整改、建章立制、推评表彰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丰富活动载体。积极创新讨论形式,通过开展座谈、技能展示、心得分享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医务人员做到对患者关爱诚心、了解细心、询问耐心、服务热心,使媒体增进对卫生计生工作性质和特点的理解,将大讨论活动作为宣传行业形象的重要载体。
(四)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参与大讨论活动、查阅资料图片等形式考核各支部、各临床科室开展大讨论活动的情况。并作为评选先进考核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