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武汉市武东医院!
专病介绍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病介绍 > 精神科>

精神科

疑病症

  疾病简介
  疑病症即疑病性神经症,其主要临床表现是担心或相信自己患有某种严重的身体疾病。患者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或身体的某一部分过分关注,其关注程度与实际健康状况很不相称,经常诉述不适,并四处求医,但各种客观检查的正常结果和医师的解释均不能打消患者的疑虑。对身体畸形(虽然根据不足甚至毫无根据)的疑虑或先占观念也属于本症。疑病症有三个核心症状:疑病观念、疑病恐惧和躯体症状的先占观念。本病较少见,1982年我国12个地区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疑病症的时点患病率为0.15‰,占全部神经症的0.7%,居各类型神经症之末。虽然任何年龄均可患本病,但以20-30岁的年龄区间首发病例最多。
    疾病分类
    根据症状分成不同的类型:
    ⑴以疑病观念为主,患者会坚持反复就医并不断更换医生,力求得到一个“准确的诊断”。因为医生不能发现他们真正的疾病,对医生表现出普遍的不信任和轻视。
    ⑵以疑病恐惧为主,患者极力回避能引起焦虑的与疾病相关的情景,因为不敢面对确诊疾病的可怕事实而不去就医。
    ⑶若以躯体症状的先占观念为主,患者症状主要表现为关注某个或多个躯体症状,只有通过探查才能发现隐蔽的疑病恐惧和疑病观念。
    发病原因
    ⑴精神医学学派很多,但是对于神经症与精神刺激的关系,都认为神经症的发病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近几十年来,因为社会工业化、人口城市化、居住稠密、竞争激烈、交通拥挤、社会动荡导致的精神紧张日益普遍,这种神经紧张在神经症起病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了。
    ⑵感觉剥离与社会隔离可导致神经症的产生。
    ⑶社会阶层、经济状况、教育程度及职业等与神经症有可能存在关联。一般认为从事高度紧张工作的人较易患神经症。
    ⑷家庭是精神刺激的重要来源,也是社会支持的重要来源。不良的家庭气氛能增加神经症的发生,在经常发生口角、暴力或者分居的家庭中患病率大约为普通家庭的3-4倍。
    ⑸疑病症患者病前个性多敏感、多疑、主观、固执、自我中心、自怜和孤僻,常有过分关注自身健康,要求十全十美或固执、吝音、谨慎等性格特征,男患者常有强迫性特点,女患者中具有疮症性格者较多。
    ⑹约30%的患者是由躯体疾病后衰弱状态而促发,也可由于环境的变迁、个体生理、心理条件的改变,如月经初潮、绝经期等的疑虑因素造成。自我暗示或条件联想,如见友人死于心肌梗死,使患者对自身轻微胸痛过分关注,或婚外性交后染上性病而产生焦虑与恐惧等也会诱发疑病症。
    ⑺心理社会因素的强化作用在疑病症的持久方面起一定作用。如婚姻的改变,子女的离别,朋友交往减少,孤独,生活的稳定性受到影响,缺乏安全感,均可成为疑病症的诱因。有一部分患者系医源性的。医生不恰当的言语、态度和行为引起患者的多疑,或者医生做出诊断不确切,反复令患者做各种检查,则易造成患者产生怀疑患有某种疾病的信念
  发病机制
  在正常情况下,内脏活动是不会被个体清晰感知的。内脏活动向中枢传导的冲动并不进入到意识层面,它们在网状结构或边缘系统等整合机构中被滤掉了。只有在这些冲动相当明显时,如肠蠕动、膀胱充盈等内部刺激较强的时候,这些内脏的信息才传到意识领域中来,从而引起感觉、情绪和行为反应。神经系统的这一功能有很大的适应意义,它使人将注意力指向外界,不为体内的各项生理活动所纷扰,以达到与外界的协调和平衡。疑病症患者可能因为上行激活系统的过滤功能失常而导致某些内脏信息不断进入意识,引起患者关注。因此疑病症患者常体验到体内有牵拉、膨胀、流动、搅拌、隐痛等感觉。实验证明,给腹部施加同样的压力,当正常人只感到腹部压迫时,疑病症患者已感到腹痛难忍,表面其感觉阈值和耐受性均降低。心理学方面的研究发现此类患者有一定的人格特征,如经艾森克人格问卷测查,发现患者N分和E分较高。N分高的人较神经质,对体内变化敏感,常认为自己有病;E分高表示性格外向,喜诉说,要找人表达自己的感觉。心理学家还发现,具有某些素质因素如偏执性、强迫性人格特征的人也易患疑病症。
    临床表现
    ⑴疑病先占观念。患者坚持认为自己患有一种或者几种严重的躯体疾病。患者围绕自己所担心或相信自己所患的疾病,过分关注自己的躯体感受。但并未达到荒谬、妄想的程度。
    ⑵不适的躯体主诉。在疑病观念的支配下,患者对通常出现的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做出疑病性解释,并表现出相应的躯体症状。主诉或症状可只限于某一部位、器官或系统,也可涉及全身。不同患者的症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患者症状非常具体,描述的症状鲜明、逼真,表现为定位清楚的病感。也有的患者具有定位不清的病感,性质模糊,难以言表,只知道自己体虚有病,状态不佳。有的患者存有对身体变形的疑虑或先占观念,认为自己身体的某一部分(鼻子、脸、眼睛或女性胸部等)是畸形或丑陋的。患者因此到处反复求医,做各种医学检查或者手术。尽管各种检查结果阴性,不同医生的解释和保证均不能打消其疑虑。辗转于综合医院各科就诊,患者与医生之间很容易出现矛盾冲突。
    ⑶心理痛苦或社会功能障碍。患者常伴有焦虑或抑郁症状。患者对担心躯体疾病的烦恼程度与其实际健康状况很不相称。患者由于疑病症状导致的社会功能受损变化很大。疼痛也是本病最常见的症状,有一半以上的患者主诉疼痛,常见部位为头部、腰部和胸部,有时感觉全身疼痛。其次是躯体症状,可涉及许多不同的器官,表现多样,如感到恶心、吞咽困难、反酸、胀气、心悸。
    诊断
    疑病症的基本特征是持续存在的先占观念,认为可能有一种或者多种严重进行性的躯体障碍。病人有持续的躯体主诉或有关躯体外观的先占观念。正常或者普通的感觉与外观常被病人视为异常和令人痛苦的。病人的注意通常仅集中在身体的一或两个器官或系统。本综合征男女均有,无明显家庭特点,很少在50岁以后才首次起病,症状和残疾常为慢性波动性病程,必须不存在有关躯体功能或形状的固定妄想。确诊需寻在以下两条:①长期相信表现的症状隐含着至少一种严重躯体疾病,尽管反复的检查不能找到充分的躯体解释,或存在持续性的先占观念,认为有畸形或变形。②总是拒绝接受多位不同医生关于其症状并不意味着躯体疾病或异常的忠告和保证。
    鉴别诊断
    ⑴临床上,躯体疾病继发疑病症状的情况较为多见。有研究显示,冠心病、高血压、支气管哮喘等患者常有一种夸大症状的趋势,使得躯体症状与疑病症状的区分颇为困难,应引起临床医师的注意。根据病史、体征或者实验室检查可以鉴别。
    ⑵精神分裂症患者早期可出现疑病观念,并可发展成为疑病妄想。疑病妄想是一种病态的信念,明明与现实不符,患者却坚信不疑,并常常与被害妄想相纠缠。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疑病症状表现古怪,如感觉到口腔被充满了头发或半边的脑子已融化成水,且内容可变化不定,且无求治要求。同时,精神分裂症的特征性思维、联想障碍、情感不协调、病后明显人格改变、无自知力等均可作为鉴别依据。
    ⑶抑郁症以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相。患者自我感觉不佳,觉得痛苦、厌倦、疲劳,也可伴有疑病症状,但根据症状的主次及其出现的先后与本病鉴别并不困难。
    ⑷躯体化障碍:病人注意的重点是障碍本身及其将来的后果,在躯体化障碍中,重点放在个别的症状上。疑病障碍的先占观念仅涉及一种或者两种躯体疾病,病人诉及的病名前后一致,而在躯体化障碍,诉及的疾病数量较多,且经常变化。疑病障碍在两性的发病率没有差异,也没有特殊的家庭特点。⑸焦虑和惊恐障碍:焦虑时的躯体症状有时被病人解释为严重躯体疾病的征象,但在这些障碍,病人通常能因给出生理学解释而放心,不发生认为患有躯体疾病的确信。
    预后
  一般认为,有明显的精神诱发因素、急性起病者预后良好。若起病缓慢,病程持续2年以上者,预后较差。
    治疗
    ⑴药物治疗主要用于解除患者伴发的焦虑与抑郁情绪,可用苯二氮卓类、三环类抗抑郁剂、SSRIs以及对症处理的镇痛药、镇静药等。另外对于确实难以治疗的病例可使用小剂量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如喹硫平、利培酮等,以提高疗效。治疗前必须讲明药物可能出现的副反应,如口干、便秘、心悸等,以解除患者的担心;药量要注意个体化;药物只是对症治疗,有不少患者在症状好转后急于停药,致使症状反复。医生要反复强调本病的治疗要有一个减药和巩固的过程,其时间长短取决于病程、个性及环境等因素。症状一旦缓解要加强心理、家庭、社会综合康复措施。
    ⑵心理治疗是主要治疗形式,其主要目的在于让患者逐步了解所患疾病的性质,改变其错误的观念,解除或减轻精神因素的影响,使患者对自己的身体状况与身体健康又一个正确的评估。常用的治疗方式有精神分析、行为治疗和认知治疗等。森田疗法对消除疑病观念可能有效,值得试用。在治疗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①耐心细致的倾听患者叙述,持关心同情的态度对待其出示各种检查结果,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关系是治疗成功的关键。②不要患者承认疑病是不可信,因为这样往往适得其反,弄巧成拙,应尽量回避讨论症状。③在获得患者信赖的基础上,取得家庭成员的协助,综合各种检查阴性结果,引导患者认识疾病的本质不是什么躯体疾病,而是一种心理障碍,这种心理障碍就要用心理治疗方法去治疗。④如果患者的暗示性很高,可以做一些暗示治疗,尤其对于一些疑病观念的患者,常可获得戏剧性的效果,但如果失败则增加困难,应慎重。
    ⑶作为疑病症患者,首先要正确认识自己的病情,不是身体上有病,而是自己心理上有病,要放松思想包袱和心理负担,轻装前进。其次要把注意力放在学习上,培养多方面的兴趣和爱好,积极参加一些有益的文体活动,增强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转移对自己“疾病”的过分关注,无所事事和长期休学是无益的。第三,要学会对自己“冷漠”,不要整天围着自己转,对疾病要有一种“随它去”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消除“疑病”的心理障碍。

鄂公网安备 42010702000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