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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支部和党委履行的工作程序

发布人:党办   日期:2014-03-04   点击次数:25405    一、明确发展党员的方针和原则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个别吸收的原则,入党自愿的原则。
   二、支部采取哪些方法对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1、指定二名正式党员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培养人。
   2、有组织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听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开展一些教育意义的活动。
   3、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察机会,给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半年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5、有针对性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知识、理论学习。(一般是5~7天)
   三、支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为一年以上的时间。
   四、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申请人审议情况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3、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的需要说明的问题;
   4、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5、对申请人入党动机和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审查意见。
   五、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前,要做的准备工作
   1、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支部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3、召开支委会,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再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通过后,再报上级党委审查同意,支部发给《入党志愿书》给申请人填写。
   六、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主要程序
   1、由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
   2、介绍人介绍申请入党人的工作情况,对其是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部向大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讲座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申请入党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注明日期,并公示。)
   开会时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①如果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不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②申请入党的人不能参加会议和介绍人不能参加会议应改期召开。
   七、支部报送给党委审批的预备党员应交哪些材料
    1、填好的《入党志愿书》。
    2、入党申请书。
    3、政审材料。
    4、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      
    八、支部报送给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应交哪些材料    
   1、本人转正申请书。
    2、自传。
    3、党组意见和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意见。
    5、支部大会表决情况。
    九、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主要程序
    1、预备党员书面申请,并汇报预备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
    2、介绍人、党小组和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意见。
    3、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报党委审批。
    十、党委在收到支部报审批的预备党员之前,应做哪些工作
    1、 组织好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
    2、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到报审批的支部沟通意见,并与发展对象交流谈话。
    3、审查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形成书面材料向党委汇报。
    4、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批;确有特殊情况也不能超过六个月,否则要重新办理手续。
    5、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公示,再发预备党员通知书,注明预备期时间。
    十一、党委审批支部报送的预备党员材料有哪些
    1、填好的《入党志愿书》。
    2、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
    3、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   
  十二、党委审批的支部报送的预备党员转正的材料哪些     
  1、本人转正申请。
    2、自传。
    3、党小组和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意见。
    5、支部大会表决情况。      
    十三、党委将党员的材料如何处理    
    归档整理,是正式的国家公职人员,送交组织人事部门,不是国家公职人员的,按时间顺序排列归档存放在党委。    
    十四、党委在接收调入的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时应怎么办
    1、认真审查各种材料,是否符合程序,不符合的退回原单位党组织;
    2、协调好单位支部做好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十五、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预备党员,但党委没有审批之前,调离原单位,党委应怎么办
    1、党委不再审批其入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调入单位党组织说明原因,并及时审批。
    2、超过3个月调入单位党组织不予承认。
    十六、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和延长预备期有什么时间规定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6个月,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十七、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半年没有开展组织生活怎么办?    
  根据《党章》第十三条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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