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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发布人:   日期:2016-10-19   点击次数:21074     为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制定本院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如下:
    第一条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二条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三条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五条 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第七条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第八条 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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