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湖北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认暂行办法》(鄂卫规〔2020〕3号)、《湖北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暂行实施办法》(鄂卫通〔2020〕43号)文件要求,经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委员会审核认证,通过了修订医疗服务项目1项(附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自2024年4月23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请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方式反馈至纪检监察科(审计物价科)。
联系人:胡运娇 联系方式:50528366
附件
纪检监察科(审计物价科)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