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创建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二)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三)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力争全部达标;
(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不发生“一票否决”的情况。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材料审核涉及到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的测评标准共有31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材料审核涉及5项。各区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查对各自的工作任务,认真把印证每条测评标准的原始材料收集整理归类。每条测评标准做到“四有”,即有部署(包括文件、会议部署、活动方案、活动通知等),有活动(包括活动图片、音频视频、新闻报道等),有活动简报,有活动小结。收集材料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至2014年10月。各区各单位除自行保存好相关资料外,要按照创建工作指挥部材料组的要求,于10月24日前集中报送相关材料。
(二)扎实做好实地考察准备工作
1.真做好机关、医院(包括各分院区及门诊部)、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卫生机构、诊所、计生服务机构、其他直属单位、有关公共场所等单位、场所的迎检准备工作。各区各单位要对照《全市重点公共场所文明创建实地考察标准(市卫生计生委)》(附件5),按照全覆盖要求,迅速动员部署,严格对标创建,实行拉网式检查,确保各级卫生计生委机关、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以及负责的公共场所,在实地考察评测时不丢分。从10月20日起,每天对部分医院测评打分,上报和通报测评结果,通报整改情况。
2.不断优化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各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单位环境卫生及周边秩序的整治力度。要继续加强对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重点抓好禁烟等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诊所特别是校园周边诊所专项整治工作。
3.切实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各区各单位特别是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等工作,提高知晓率。
(三)扎实做好问卷调查准备工作
1.认真开展自测自评。各区各单位要参照国家检查组测评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每周进行一次测评,将测评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制定措施,快速整改。尤其是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内容,务求做到人人知晓、入脑入心。
2.深入开展公共文明志愿引导。各区各单位要对照公共场所文明创建标准,在公共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公共文明志愿引导。要在医疗机构大厅、服务场所等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不断加强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医疗机构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通报测评结果。各区各单位要针对满意度测评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剖析原因,找准症结,立行立改,专项整改,联动整改,为居民群众提供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的医疗服务,以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细化服务着力提升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委创建指挥部),由委党委书记李丹芳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主任朱宏斌任副指挥长,其他委领导为成员。委创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材料组、医院组、公共卫生组、社区卫生组、责任追究组、安全稳定组等7个工作组,分别由一名委领导任组长,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同时,成立12个巡回督察组,包片包点,对各区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巡回督察督办。各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创建工作指挥部或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科学计划,严密组织,保持联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一线抓,全员上阵共同抓的创建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委创建工作指挥部每周集中听取上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本周具体工作安排,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传达市创建指挥部有关要求,研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
建立巡回督察工作机制。各巡回督察组通过深入机关、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和“五小”公共场所明察暗访,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各区各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对委创建指挥部交办的任务进行重点督察督办。
建立包点包片工作机制。各区卫生计生部门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和“五小”公共场所的创建工作负主责,统一要求,统一调度。委创建指挥部医院组、公共卫生组、社区卫生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对医院、“五小”公共场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创建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考评和督办。包点包片工作要做到“三个熟知”,即熟知点、片具体位置,熟知点、片详细情况,熟知点、片文明创建标准。上述3个工作组要固定3~4名人员,会同各区创建工作专班,坚持每日对标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督办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检查全覆盖、任务全达标。同时,将纳入整改的单位及整改要求,及时报委创建指挥部综合组,由委创建指挥部集中交由巡回督察组督查督办。
建立测评通报工作机制。委创建指挥部医院组从10月20日起,每天抽查5~10家医院(武汉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医院文明创建工作标准进行轮回测评打分,每周一、周三将测评结果报委创建指挥部综合组。委创建指挥部每天通报测评结果,每天通报整改情况。测评迎检工作结束时,最后一次的总排名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有关评比表彰等重要依据。
建立联动协同工作机制。积极争取省卫生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形成省、市、区三级卫生计生部门上下联动机制,实现创建工作单位全覆盖、人员全参与、任务全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对属于各工作组、各督察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动担当,积极完成;对委创建指挥部交办的任务,服从安排,不推不让;对各区需要委创建专班给予支持的工作,积极配合,推动落实。
(三)严格责任追究
市、区创建工作专班要加大督办力度,对检查、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其主管部门。对失职渎职导致创建迎检工作丢分的,委创建指挥部要依据责任追究办法,对直接责任人、负有责任的领导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区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广泛宣传全系统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生动实践,宣传创建中涌现的鲜活典型,宣传卫生计生系统参与和支持文明创建的良好态势,宣传创建中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卫生计生热点难点问题所取得的成效。通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创建热情,力争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