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精神科党支部召开了主题为“对照标准标杆、看道德境界高不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如何做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如何做到“忠诚一辈子、奉献一辈子”,深入开展专题讨论,引导党员结合岗位职责践行“党员常青”、争做合格党员。
会议由支部书记贺楚梅主持,宣传委员江定武清点到会人数,应到会人数37人,实到会人数37人。院党委书记戢汉斌同志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本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会议开始大家就按时缴纳了党费,支部书记对前期党费补缴情况进行了报告,大家在接到补缴通知后都能积极踊跃的进行党费补缴,于一周内就完成补缴工作,对有关党费收缴的政策和标准,补缴的基数和要求都很清楚。
接着按照院党委要求,把周恩来同志有关党员加强自我改造和党性修养的论述纳入了本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要学习内容,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紧密结合,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切实加强党员自我改造,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会议由组织委员钟恩允作发言记录。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继续把“党员常青”作为重要内容,党员们结合实际就学习的体会进行发言,按照“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的要求,围绕围绕如何做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如何做到“忠诚一辈子、奉献一辈子”,深入开展专题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道德信念是道德品行培育的核心,它既是道德行为的强大内驱力,也是提升个体道德境界的原动力。社会主义道德信念,建立在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基础之上,建立在对社会主义道德理想和信念的深刻理解基础之上,体现了对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支部书记贺楚梅指出:道德规范是社会对其成员提出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判断人们行为善与恶的价值标准。遵守道德规范,社会生活才会有序,人际关系才能和谐,社会有机体才能正常运转。当前,党员干部坚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必须做到三个践行:一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对于党的干部而言,它既是政治规范又是道德规范,既是对政治品质的要求又是对道德品行的要求。因此,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三个倡导”内化于心、融化于脑、深化于行。二是践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员干部应当率先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要求,在社会道德实践活动中发挥主动性、展现示范性、彰显先进性。三是践行共产党人的思想作风建设要求。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要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坚持宗旨意识,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坚守道德底线,筑牢抵制各种诱惑的道德堤坝。
最后,戢汉斌同志指出:切实解决道德认知缺位、境界不高的问题。眼下,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着“饭碗论”的观念,认为当官不过是种职业,把自己的身份混同于普通群众,忘记了共产党人的使命与责任。有的知行分离,说一套做一套,“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表面上义正词严、冠冕堂皇,背地里大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有的放松自律,自诩精明强干、作风果敢,只看事业“干成干不成”,不管最后“出不出事”,“能”而无“德”,最终跌倒在“能人腐败”上。凡此种种现象,说到底是道德认识不到位,道德内化不自觉,道德修炼不彻底。“君子检身,常若有过。”领导干部始终坚持自律自省,跳出“小我”看问题、仰望“星空”树德性,才能做到慎独、慎初、慎微,自重、自省、自励。领导干部有更高的道德境界决不是道德苛求,而是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职责的内在要求,必须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坚守前进方向、坚守理想信念、坚守正义良知上带好头、领好向。